对锂电制造设备出口管制,头部厂商有何回应?
文章关键词:锂电池发布时间:2026-08-27 08:53:33编辑作者:亿昇达
锂电制造设备一度被明确纳入出口管制范围。2025年10月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第58号公告,涉及卷绕机、叠片机、注液机、热压机、化成分容系统和分容柜等电芯制造设备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,这项政策随后出现调整:第58号公告目前处于暂停实施状态,暂停期截至2026年11月10日。因此现阶段讨论它对设备企业的影响,更适合看亿昇达相关的企业如何应对未来可能重新实施的许可管理,而不能简单理解为“锂电设备已经不能出口”。
哪些锂电设备被列入了范围?
原第58号公告覆盖的不只是电池材料,也第一次把多种核心制造装备明确列入。电芯制造端包括卷绕机、叠片机、注液机、热压机、化成分容系统和分容柜;正极材料端还涉及辊道窑、高速混料机、砂磨机等设备。
这里的“出口管制”与“禁止出口”是两回事。按照原政策设计,属于管制范围的物项需要按照规定申请出口许可,审核通过后仍然可以出口。
政策公布后,先导智能给出的回应比较直接: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。
公司相关人士表示,其海外订单目前较多来自国内电池企业的海外建厂项目,敏感地区和敏感客户本身也不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方向。同时,公司强调出口管制并不等于禁止出口,涉及业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许可。

海目星、赢合科技的态度也比较一致
海目星对投资者表示,出口管制并非限制出口,出口业务仍可以申请许可,目前判断对公司正常经营影响有限,并将继续跟踪贸易政策变化。
赢合科技的回应同样强调: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,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将予以许可,公司将按照合规要求正常开展海外业务。
从几家头部设备厂商的公开回应来看,行业当时的判断并不是“海外业务被切断”,而是出口流程可能增加许可审核、物项识别和合规管理。
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设备出海方式变化
过去中国锂电设备出海,很多是国内电池企业海外扩产带动的整线出口。现在欧洲、东南亚等地区本地化建厂越来越多,设备企业本身也开始增加海外制造、安装调试和售后团队。
以杭可科技为例,2025年境外收入达到约16.51亿元,其中充放电设备外销收入约15.40亿元,同比增长88.40%,主要来自欧洲、北美和东南亚等海外电池项目。
这说明锂电设备已经不是简单的“国内生产—整机出口”,而在向海外交付、本地服务甚至本地制造转变。
当前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:政策仍处于暂停期
2025年11月7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第70号公告,明确第58号公告自当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暂停实施。截至目前,这一暂停决定仍处于有效期内。
所以现阶段更准确的判断是:锂电制造设备已经进入更明确的出口管制政策框架,但相关措施目前暂停执行。对于卷绕、叠片、注液以及化成分容设备企业来说,亿昇达觉得真正需要提前准备的是产品参数识别、出口合规、本地化制造和海外服务能力,而不是简单把未来市场理解成“不能出口”。
标题:对锂电制造设备出口管制,头部厂商有何回应? 地址:https://www.btsest.com/hangye/933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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